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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呼和浩特市开展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专项整治

2018/12/10
  12月8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市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左旗、武川县、托克托县、清水河县、和林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土左旗金山开发区召开“全市食品安全领域专项整治暨西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推进会”。记者从现场了解到,从5日起,食药部门将利用100天的时间对市四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各个旗县范围内的所有食品生产经营领域开展整治,同时要求食药部门做好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上还成立了西部城区环境综合整治“百日行动”专项办公室,为市民餐桌上的安全做好监管工作。
 
  记者采访了解到,自2017年开始,食药部门结合全市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陆续开展了小餐饮“厨房革命”、食品“六小”行业综合整治、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相继出台了《呼和浩特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餐饮服务业“四化”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呼和浩特市餐饮服务业“四化”管理举报奖励实施办法(试行)》等多个有针对性的规范文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记者还了解到,西部城区现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6479家,其中,食品生产企业119家,食品经营单位1024家,餐饮服务单位1209家,食品“六小”行业4127家(含小作坊175家、小食品店1616家、小摊贩458家、小餐饮1569家、“小饭桌”309家,无小鲜奶吧),涉及的基层监管所共13个,现有执法人员94人。要求食药部门工作人员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明确责任人,划分具体责任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和无盲区监管,保证监管覆盖面达到100%。同时摸清底数、梳理分类、精准施策,加快推进西部城区“明厨亮灶”工程,要求餐饮服务单位厨房全部落实“四化”管理模式,对不达标的单位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销账管理,及时跟踪整改效果,做到责任到人、整改到位、不留死角。要求食药部门稽查执法人员以“百日行动”为契机,对于生产制售抽检不合格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滥用食品添加剂、添加非食用物质等违法行为,要深挖细查,往上查生产“窝点”、原料工具供给,往下查销售网络、违法产品去向,彻底消除违法食品危害。


信息来源:呼和浩特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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