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上半年食品安全事件盘点
2015/08/17“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与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如何吃得更好,吃得放心成了老百姓心中一个大问题。然而,在政府与市场的双重监管下,食品安全问题仍然层出不穷。果蔬的农药残留,食品加工中的添加剂使用过量,饮料、包装饮用水菌落超标等无不刺激着消费者紧绷的神经。2015年已经过去一半,今年上半年又有哪些食品安全事件值得我们反思。
一、农药残留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的统计,发达国家农药使用量是发展中国家的1.5-2.5倍。因此,各国生产的农产品都会有农药残留。含有农药残留的农产品并不意味不安全,是否会影响人体健康,取决于残留量是否超标,只有残留量超过了标准,才会对食用者的健康产生影响,没有超标的农产品不会对健康造成影响。
案例:产品因农药残留超标上黑榜
2015年6月2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第6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公布信息共涉及调味品、肉及肉制品、蔬菜及其制品、酒类和蜂产品等22大类食品4193批次,其中抽检项目合格的产品3896批次,不合格产品297批次,临沂市13家企业生产的15批次产品因质量不合格上黑榜。
监督抽检结果发现,部分食品检出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主要涉及调味品、坚果、粮食及其制品、蔬菜、水产品、水果和糖果等产品,不合格项目主要是甜蜜素、苯甲酸、亚硫酸盐、安赛蜜、糖精钠、合成着色剂(胭脂红、柠檬黄)等。笔者了解到,多数食品添加剂的主要功效在于改善口味和防腐,过量摄入会对人体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损害,对代谢排毒能力较弱的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明显。
临沂市增益食品有限公司及大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菜,兰山区天然味精厂生产的味精等产品便在此环节不合格。此外,部分食品还被检出农药残留超标或含违法添加的非食用物质,主要涉及茶叶、肉制品、水产品等。
措施:国家制定最严农药残留标准
被称为“最严格的农药残留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2014)于2015年8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新版标准是我国目前惟一关于农药残留限量的强制性国标。新标准规定了387种农药在284种(类)食品中的3650项限量指标,基本覆盖了农业生产常用农药品种和公众经常消费的食品种类。新标准的限量指标偏重于蔬菜、水果等鲜食农产品,为115个蔬菜种类和85个水果种类制定了2495项限量指标,比现行标准增加了904项。新版标准还首次制定了果汁、果脯、干制水果等初级加工产品的农药残留限量值。自实施日起,各级市场销售的果蔬等农产品,将严格按照这一被称为“史上最严农药残留国家标准”进行农药残留检测,以保障百姓的食品安全。
总结:双管齐下,利用好农药这把“双刃剑”
农药是把“双刃剑”,合理使用农药是最方便、有效、廉价的农业生产手段。但是,不合理使用农药会造成农药残留,重者影响到健康甚至危及生命。降低农药残留,不仅要完善相关政策,提高标准线;同时,还要加强宣传力度,指导农民合理使用农药。双管齐下,全面保障百姓“舌尖上的安全”。
二、滥用违法食品添加剂
根据我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的规定,食品添加剂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以及为防腐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食品添加剂存在的一些问题,比如来源不明、材料不正当、滥用添加剂等,使公众谈食品添加剂色变。《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中明确要求规范食品添加剂生产使用: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生产复配食品添加剂,不得购入标识不规范、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严肃查处超范围、超限量等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案例:沃尔玛检出“瘦肉精”猪肉
在出现假冒绿色猪肉、狐狸肉冒充牛肉事件后,沃尔玛再次被检出含有“瘦肉精”猪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7月28日发布公告,公布了今年5-6月畜禽肉抽检结果,显示抽检的420批次样品中,有11批次不合格。这其中有两批次产品检出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瘦肉精”。
该批次猪肉由北京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供货给沃尔玛。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森顺恒发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顺恒发”)只是一家经销公司,它的猪肉来自哈尔滨的一家生产企业。行业人士认为,在畜禽肉这类生鲜食品上,大型零售企业应该尽量直接向生产企业订货,以减少食品供应链的中间环节,同时自身设立检测环节,以保障食品安全。
措施:新《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违法最高可罚货值30倍
2015年4月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上修订通过了新的《食品安全法》,这次修订增加了50条内容,由原来的104条变为154条,并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新法规定,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应当具备与所生产食品添加剂品种相适应的场所、生产设备或设施、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制度,并依法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保证食品安全,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食品违法行为最高可按货值30倍处罚,因食品安全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终身不得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管理工作。
总结:生产经营者应提高责任意识
食品添加剂本来是为改善食品色、香、味等品质而进行添加的物质,却因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不诚信行为而背上骂名。科学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不仅要靠政府的监管,还要靠食品生产经营者自身的自我约束,“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监督和责任意识都是食品安全的重要保障。
三、细菌超标
近年来,食品细菌超标事件层出不穷。从肯德基冰块到怡宝、娃哈哈饮用水,许多企业纷纷“中枪”,一时间,食品细菌超标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
案例:“好吃点”香脆核桃饼菌落超标
四川省食药监局公布最新食品抽检名单,成都达利食品有限公司的“好吃点”香脆核桃饼(208克/袋,2015-04-15)因菌落总数超标4倍多而被责令下架。
“好吃你就多吃点!”“好吃点”饼干曾在赵薇的代言下家喻户晓,是达利食品集团旗下知名品牌之一,宣称把营养健康、精致美好的健康生活理念传递给消费者。公开报道显示,“好吃点”一款香奶味小酥饼2011年也曾被检出菌落总数超标。
食药监部门指出,菌落总数反映食品生产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控卫生条件,或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措施:加强食品监管
新《食品安全法》从监管角度出发,创新完善了诸多监管制度,为行业监管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增添了新的“武器”。规定监管部门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结果等确定监管重点、方式和频次,实施风险分级管理。该规定有利于监管部门合理配置监管资源,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企业的动态监管和风险预警分析,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总结:过程严管,风险严控
面对层出不穷的食品细菌超标,应该加强日常监管,推进责任“上墙”,公布许可责任人和日常监管责任人,接受社会监督。用好抽检监测这个手段,对食品生产加工行业进行定期抽检,及时公布检测结果。
信息来源:中国化工仪器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