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出台最严监管 保舌尖上的安全
2015/01/12
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获悉,1月5-6日,全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京召开。会上,国家食药监总局表示,2015年将加快立法进程,提高立法质量,增强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实现食品药品最严格监管。
受多重因素影响,地方食药监机构的整合及改革进度并未完全按照国务院当初的改革要求,全部如期组建地方食药监整合机构。下一步,国家食药监总局将着力打通中央和地方,形成权责统一。
据悉,重庆、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及天津等省份实施的地方食药监改革,并没有完全遵循国务院的原有要求,而是采取了糅合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合并成一个部门,借此统一市场监管。地方改革的实践操作与中央思路产生了一定的背离,个别地方的改革并未做实。
会议要求,各地要尽快完成基层体制改革,形成上下贯通、权责明确、统一完善的机构体系。使监管触角延伸到位、把网底兜牢。按照国务院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的要求,食药监管的职能部门应结束以往“九龙治水”的局面,尽快组建新的地方食药局机构,市级食药监管机构必须独立设置。
要求把“事后查处、被动救火”式的监管,转变为“主动排查、预防为主”的模式。继续强化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以及明查暗访等立体风险防控体系。
为应对近些年食品药品案件呈现增多趋势,,以及违法犯罪手段层出不穷,犯罪链条隐蔽等特点,具体部门将持续推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食药监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曾表示,通过立法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食药监部门将重点会同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更加紧密地衔接起来,加强协同查处、联合督办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充分发挥《刑法》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中的作用,对涉刑案件依法严惩。
在风险管控上,把问题导向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的全过程和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研判、风险清单挂账销账、风险分级分类等机制。
未来还将强化应急处置,抓紧提升各类风险管控水平。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管理合作机制,抓紧推进市、县两级的队伍和装备建设,督促指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做好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报告等工作。
2015年还将会推进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基层信息直报制度,实现全天候舆情监测、全方位搜集信息。
免责声明:内蒙古食博会转载上述内容,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受多重因素影响,地方食药监机构的整合及改革进度并未完全按照国务院当初的改革要求,全部如期组建地方食药监整合机构。下一步,国家食药监总局将着力打通中央和地方,形成权责统一。
据悉,重庆、辽宁、吉林、上海、浙江及天津等省份实施的地方食药监改革,并没有完全遵循国务院的原有要求,而是采取了糅合工商、质监等市场监管部门合并成一个部门,借此统一市场监管。地方改革的实践操作与中央思路产生了一定的背离,个别地方的改革并未做实。
会议要求,各地要尽快完成基层体制改革,形成上下贯通、权责明确、统一完善的机构体系。使监管触角延伸到位、把网底兜牢。按照国务院职能调整和机构改革的要求,食药监管的职能部门应结束以往“九龙治水”的局面,尽快组建新的地方食药局机构,市级食药监管机构必须独立设置。
要求把“事后查处、被动救火”式的监管,转变为“主动排查、预防为主”的模式。继续强化风险监测、监督抽检等工作,健全现场检查、问题核查以及明查暗访等立体风险防控体系。
为应对近些年食品药品案件呈现增多趋势,,以及违法犯罪手段层出不穷,犯罪链条隐蔽等特点,具体部门将持续推动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国家食药监总局稽查局局长毛振宾曾表示,通过立法建立最严格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
食药监部门将重点会同公安机关进一步完善行刑衔接机制,把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更加紧密地衔接起来,加强协同查处、联合督办等工作的有效衔接和对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充分发挥《刑法》在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中的作用,对涉刑案件依法严惩。
在风险管控上,把问题导向贯穿于食品药品监管的全过程和各项业务工作之中,建立健全风险评估研判、风险清单挂账销账、风险分级分类等机制。
未来还将强化应急处置,抓紧提升各类风险管控水平。建立跨区域、跨部门的应急管理合作机制,抓紧推进市、县两级的队伍和装备建设,督促指导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特别是大型企业做好隐患排查、事故防范、应急报告等工作。
2015年还将会推进国家食品药品安全应急平台建设,建立基层信息直报制度,实现全天候舆情监测、全方位搜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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